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如果他人欠了钱,写了借条,另一方还能不承认么?还贷时间沒有写结清时间,有写每个月的最低还款额。如今的难题是另一方沒有每个月都还贷,没有钱还。假如不还,我也想每个月从另一方的薪水里扣,假如另一方的月工资早已被别的一份负债扣减得话,我是不是不可以从那一份扣减中区划一点回来的呀。

2020-06-13 13: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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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只要针对案件事实写诉状即可,保存好欠条原件。律师费用是按照的你的欠款数额确定的。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