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建筑商手中把一个小区外墙涂料的工程,我又把用工方面包给了一个包工头老石,他负责组织工人施工,7月29号18:00接近下班的时候,一个工人从吊板上下来后发现桶里还有一点腻子,自己上到二楼批窗台,在批完腻子之后,在站起来的时候用力过猛头撞在上方的窗台上当场晕倒然后掉了下来,我接到开发商电话以后,及时的把受伤工人送到医院抢救,经过19天的治疗,受伤工人痊愈出院了,没有构成伤残,经过工程监理鉴定确定受伤工人完全属于违规操作,因为外墙工程工人在施工中不得离开吊绳和吊板。
我想问的是:
一、 我们除了支付工人所有的医疗费用之外,还要支付他什么费用,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又不多花冤枉钱;
二、 支付给工人的这些费用由谁出,是我和老石共同支付,还是我自己支付,再一个就是老石自己负担?
三、支付的相关费用参照哪个法律或法规计算?
谢谢!请给予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