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咨询下离婚判决书上只有四次孩子的探视权没有

离婚
2018-10-10 22:4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信息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是互相独立的,公民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其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并不会自动解除。
    因此,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须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再婚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如不慎遗失,可凭身份证到原审法院申请复制裁判文书原件。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 如果夫妻双方采取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则法院通常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判决夫妻双方谁获得子女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双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是平等的,在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后,夫妻双方应当以判决书的内容为准并依法进行遵守,如果不服可以依法进行上诉,但是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