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2年11月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付全责,a2驾照被吊销,现在还能学b2驾照吗?谢谢

2018-10-11 06:1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如果你这方是主责或全责,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需要吊销驾驶证。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