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十点左右三个人在路上行走,被后面来的拖拉机撞到了,当时三个人都受伤了,一个人手臂擦伤了,一个人背部有伤,还有一个人大腿和头部都被撞到了,那辆拖拉机是没有牌照和前灯的,撞了人之后马上跑了,没追上,当时没有报警就回去了,回去以后发现伤势很严重,就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脑部有淤血需要马上动手术,到现在已经花了两万多块了,人还躺在医院里,第二天去公安局报案,只是让登记了一下,他说这个没有当事人没办法办 (他说的当事人是本地人) 也没有到事故现场去看,后来去了几次之后,公安局干脆连门也不让进了,打电话也不接, 现在不知道这事到底改怎么办,最可恨的就是那个公安局的人了,人都被撞成这样了,竟然还要什么本地当事人,而且只是让备个案。真的感到非常气愤, 所以在这里请大家告诉我改怎么办???想请各位法律人士帮帮忙,告诉我该怎么办??? 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的。   如果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具体该怎么操作?  能不能请新闻媒体或电视媒体进行报道?

2018-10-11 07:0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 被撞报警之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未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
    按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承担,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按你的投保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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