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借款平台上借了3200块,但是到手2200左右,1000块作为他们商城的优惠券 你好,我在借款平台上借了3200块,但是到手2200左右,1000块作为他们商城的优惠券,但是物品超出市场价的几倍,符合国家贷款的规定吗?现在我无力偿还,父母让我和他们协商,他们说贷款之前已经和我说清到手只有71%,29%作为优惠券,还有录音,不同意协

消费者维权
2020-06-14 11:1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是已经起诉的,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要提供债务人财产的线索,否则将难以执行。
    如未起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式也可以。
  • 民间借款无力偿时可以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分期付款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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