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同学给我打了几个电话,要我借一万元,要他还钱。总是找借口拖延。现在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他在温州,我在杭州,我没有留言,我直接到他的帐户,但是我还有一张收据,我能通过法律得到吗?如果你能,是不是很贵?

2020-06-14 14:1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公安没有证据证明您的伤害行为的话,那么最终是不能判定您有罪的。那么对您采取的强制措施,给您造成的伤害,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安部门主张赔偿。但是在公安机关的侦查过程中,由于您自身自由受限,所以您可以聘请乔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督促他们秉公办案,还您清白。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还是可以去医院检查。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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