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46岁在一家工厂工作时晕倒,最终诊断为脑出血,高血压前,在一家高温车间工作,早上8点到晚上8点,午餐时间也在车间吃早餐,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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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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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比如摔伤等导致脑出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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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脑出血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符合工伤情形是工伤。如果是在家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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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