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犯
商业秘密
犯罪侦办对策
其它
2020-06-14 15: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如果没有竞业禁止的约定,应该不算是泄露商业秘密
公司证明该信息为秘密,或合同或劳动手册有该约定,则可算为商业秘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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