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形路我骑电瓶车由南向北靠右侧直行行驶,他开机动车由东向西左转弯,我们两车相撞。请问谁的责任。 由南向北与由东向西正在左转弯,我们相撞了。请问谁的责任,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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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比例
第15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第1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 次要责任承担40%
在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5%,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10%,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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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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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划分事故责任。明确事故责任才能明确电动车在撞人中承担的费用。
2、关于治疗费用,要有正式的医疗证明与收费依据。可以先寻求交警部门的调节。
3、交警部门沟通无效后考虑到法院起诉。
4、法院在收到上诉书后,会先通知电动车车主方应诉,受开庭通知书送达的限制,时间会比较长。
5、在上诉后和电动车车主应诉后,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讨论赔偿问题与偿还方式。
6、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法院会依法开庭,根据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情况进行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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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