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了九年了,欠他人的钱,如今他人早已提起诉讼了,随后如今大家商议离婚调解,共同债务他一个人担负,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大家能去拿离婚证书吗?或是离婚调解,他人也有支配权要我吗?
离婚
2020-06-14 16:2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
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已经递交民事起诉状并且法院已经立案,作为原告来讲,是不需要再重新写起诉状的,只需要在庭审时,直接要求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
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就可以了。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可以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人,约定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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