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因为女朋友怀孕了才跟她在今年8月登记结婚的,后来才知道她怀的小孩不是我的。 

结婚后如果把身份证的年龄修改成20岁以下,再申请无效婚姻,这种情况法院能查出来吗?会支持婚姻无效吗?

我是想给自己留一个未婚的记录.

2018-10-11 09:5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
    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属于晚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当然最近是有传要将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提前,但尚未进入相关法律。
  • 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对确实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或公民申报错误造成错登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能证明其实际出生日期,且真实有效的有关原始依据及佐证材料等权威原始凭证,才能予以更正。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中国,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但如果双方要在异地办理离婚,如果一方满足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条件,采用诉讼离婚方式而不须回到原籍登记机关办理。
    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双方即已离婚,这样也比较省时省力。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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