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其他五个人,贷款给当地人,但最后的贷款不是我父亲的签名,而是他亲手印的,这个签名也没有送到我父亲那里,谁该还债呢?当时,我需要丈夫和妻子签名,我母亲不同意贷款,没有签名,签名是由我父亲签的,我母亲负责吗?
-
夫妻双方
离婚是可以就
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协商解决
-
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