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我钱一共一万八,有借条 借条上写的是六月底还八千,如今都七月份了也没还,剩下一万十月份还清,已过时间没还还合理吗?

2020-06-14 18: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您好!有借条的情况下,若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一般胜诉几率较大,建议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带上借条咨询律师判断借条是否过期,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去起诉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