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在九年前离婚 离婚时我的父亲欠有外债 他为了不想付抚养费 就跟我母亲说如果要孩子的抚养权以后就不要找他要一分钱的抚养费 我的母亲因为迫切想得到我的抚养权就答应了 还签下了合同  但是离婚时候我跟母亲生活状况一直不是很好 而我的父亲又买车又买房 又开酒楼   后来我实在是看不下去我的母亲天天辛辛苦苦上班   于是就去找我父亲要生活费 离婚后的六七年我的父亲给我的生活费加在一起不到一千元 之后就在17年的上半年他良心发现 每个月给我四百的生活费 但是在17年下半年再去找他要抚养费的时候 他却一分钱不给 每次给我的理由都是明天取了钱给我  后来再去找他  他就说想要钱 就把当年的离婚协议撕了去(因为离婚协议上我妈妈答应了不让他付抚养费)一直到现在  他都没给我一分钱  我今年刚满16岁 我想请问我家的这种情况如果告我父亲的话是他占理还是我占理

离婚
2018-10-11 11:2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
    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双方协商,书写即可,一般是个人收入的20%-3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