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向盖尔借了一笔贷款,利息每天超过3000美元,家里没有钱给他,他们抓住人,然后打电话给他家说如果不给钱给他怎么办,给人钱给人,你做什么?

2020-06-15 00:2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持双方所签借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向法院主张对方支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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