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份,买来一辆车,汽车价格79800,做的分期付款,首付款30%,借款55000,每个月还贷1820元,分期付款三个月之后,分期付款企业说我个人征信报告不够,借款办不出来,如今要我一次性结清。可是一次性结清的花费和三年分期付款出来的花费一样。我能不执行这一花费吗?那时候有签订合同,可是全部的合作协议书都只能一份,在她们那边。

2020-06-15 06:1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关于办理贷款的情况有多种,具体情况需不同的处理,例如:住房按揭借贷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 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一点要注意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 合同不履行多久后失效?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是民法的概念,但其主要在民事诉讼中运用。要在民法上发生丧失时效利益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就须先做出已逾诉讼时效的判断。
      《民法通则》共有七个条文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长短、起算、中止和中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又用18个条文作了规定。
      后来,针对人民法院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就疑难案件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其司法解释和批复中对此问题有若干补充规定,基本上解决在实践中发生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