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3月9号夜里车祸事故,伤员皮创伤,住院治疗一星期,已做了磁共振及CT,伤情已好,可是伤员不愿意住院,每日都规定去注射,也要误工费。伤员说牙齿痛,口腔医生提议疗养十几天能長好,由于仅仅轻度松脱。但伤员规定去做种植牙齿,一万五千块一颗,二颗要三万。我想问一下这类规定有效吗?不科学得话大家该找谁寻求帮助,找谁处理?

其它
2020-06-15 06:2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可主张要求赔偿。
  • 由于网上咨询量大,一般只能得到简单的回复,为得到专业律师详尽的解答,建议来所或来电免费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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