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只计算八个小时,晚上还要加班两个半小时,每天实际工作十一个小时。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拒绝吗?可以赔偿吗?

2020-06-15 09:0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还得看具体延长时间的,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情况,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你好,晚上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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