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有点复杂,就是我认识一个女的,她结婚的,她说她老公各种不好,说要离婚,聊着聊着就聊出了感情,于是我们瞒着他老公经常来往,后来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一次次要求她尽早离婚,她一次次敷衍我说快了快了,最后怀孕了,我又再次逼她离婚,她还是拖着,在四五月份的时候她说离婚了,我要求看离婚证她不拿给我看,终于在分娩的时候她老公找到她了,按道理不可能找到,是她跟她老公家那边一些妇女打了电话,然后来了两个人过来看她,事发之后大家说好协商,但是她老公没说几句走了,第二天她老公又带人来我家闹,然后说要跟她离婚,他们就走了,结果婚没离人走了,孩子丢在我这,至于孩子到底是谁的现在还没做鉴定。她一直在说谎,连她老公那天也才完全知道事情。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孩子怎么解决?

2018-10-11 13:5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婚姻自由,只要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当然可以离婚。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当事人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双方需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单人照片办理。
    诉讼离婚,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起诉。需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诉讼请求和证据。
  •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
    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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