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是离婚协议,协议书写于当时的房子,各占房子的50%。两年后,男子要求房子,取出一半的房子给女子,房产卡的名称被取消,双方达成了共识,房屋交易中心说,根据协议,房子不能被取名。律师能做什么?谢谢!
离婚
2020-06-15 10: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五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
继承人
依法可以
继承
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当事人只能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双方平均分配。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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