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前夫是做旅游生意的,一直在外地工作,半年前,因为他好赌,还有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我们协议离婚了,当时鉴于前夫经济条件比我好,我们协议儿子的抚养权归他,暂时随我生活至前夫能回成都工作定居。因儿子是我和姥姥一手带大,彼此是很有感情的,前几天我与前夫协商孩子读小孩必须在成都读的问题意见不统一,他们家想让儿子在成都读完幼儿园就回到温江农村去读小学,作为母亲我在情感上不愿意,让孩子回农村读书完全没有考虑他未来的发展,可能就此荒废的,第一:前夫和他父母都是农民,文化成都不高,根本不重视教育,在他们眼中读不读书不重要,只要能赚钱的理念根深蒂固;第二:前夫不懂照顾孩子,目前没有固定住处,平时连自己都照顾不来,孩子跟他回农村是他父母看管,生活上无法细心照顾,第三:前夫家人打着要孩子的名号,想占地赔付拥有儿子那一部分,他们不愿意放弃,孩子父亲甚至说过要是把儿子户口转过来,每个月就给500元生活费;鉴于以上,我想要回抚养权,他们一家人不懂得怎么样才是对儿子好,我在政府单位上班,收入虽然微薄,但节约一点尚可够用,且儿子从小都是随我和姥姥、姥爷生活,彼此有了深厚的感情,怎么能说带走就带回乡下了,而且我本科文化,而前夫才初中文化,他连一天都没有好生陪伴照顾过孩子,更谈不上亲子教育,所以,这样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离婚
2018-10-11 14:1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来说,在不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因此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子女归属于谁。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这个时候孩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法院的法官来进行判决。
  •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从你们的情况分析,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们婚后并没有采取书面的财产约定,即使女方一分钱未出,也不妨碍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证是立案的证据,没有结婚证可以到你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调取婚姻档案,对离婚没有影响。 孩子男方可争取,但是要提供系男方照顾的证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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