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六年前,女儿21岁时我们协议离的婚,因为在离婚前5年他没有承担女儿的读书生活费用,所以他的用一半房屋产权作为补偿给女儿,离婚后失去联系以致至今还没过户,请问现在想过户给女儿,我该怎么办?能采取法律手段吗?

离婚
2018-10-11 15: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于共同财产协商后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取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变价或者折价补偿的,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则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
  • 离婚房产证变更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