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许多人将我的本人照片,是近脸照,虽配戴太阳眼镜,可是亲戚朋友能够 一眼认出来,公布在了一个表白墙,是一个能够 密名发帖子的社区论坛,造成有他人或是是他自己,密名在贴子正下方对我自己开展了不当言论的谩骂,这类个人行为是不是侵害了我的著作权或是侵犯名誉权?我是不是能够 根据法律法规方式处理此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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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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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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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受到侵害,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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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