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给了亲戚,她把钱给了亲戚,说是她亲戚投资的东西,当时很高,但是现在,几年后,也没有给利息了,亲戚说,现在她的投资者跑了,没钱,要求,说没钱。当钱,谁不借,不知道这种情况,钱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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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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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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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亲戚返还。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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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