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房子写女方名,然后做公证赠与女方,离婚后算女方的财产吗

离婚
2018-10-11 16:4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有是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可以分割。
    2、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父母是何时赠与的,如果是婚前赠与的,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赠与的,要看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有无确定只给自己子女一人,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只有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的情况下,赠与的房屋才属于赠与人子女一人的个人财产,如未确定只给自己子女一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3、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应平均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另外他父母说事赠与,要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可以当面咨询,或者委托办理,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1、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2、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3、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4、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5、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6、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7、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8、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