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尚律师,我今年35岁了,想与孩子爸爸办理离婚,想咨询您一些离婚问题。孩子爸爸已经三四年没有给过生活费了,而且是因为他个人贷款未还,变成黑户了,我担心离婚以后,抚养费他给不了,我应该怎么做,是协议离婚,到时不给抚养费再起诉,还是现在直接起诉离婚,谢谢

离婚
2020-06-15 17:1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孩子名义起诉争取抚养费
  • 你好,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