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农村举办了酒席但是没领结婚证,已经同居了两年多,现在用彩礼买车名字写在女方名字上,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吗?一旦双方感情破裂,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车辆和彩礼吗?

2018-10-11 18:1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登记了共有人的就是双方共有的,可以协商分割。其他财产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个人名下的就是个人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是现在婚姻关系的最有效力的法律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这种情况的话,如果您结婚半年未与对方共同生活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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