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5年11月份结婚,差不多三年了,今年生了一个男孩,我想等孩子过了哺乳期后离婚,想要孩子跟我,我有固定工作,教师,工资每月两千,结婚时我们没有买房子,所以说我自己没有房子,有辆车是婚前用彩礼买的,在我的名下。男方在外地工作,长年不在家,对我还好。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纪都不是很大,五十 岁多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离婚,孩子跟我的可能性大不大?

离婚
2018-10-11 19:0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你应及时与律师咨询,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男方买的无产权方,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偿还和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女可以主张分割;共同经营的公司,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贷款买房,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你离婚的事宜,给你提供如下的建议 第一,关于离婚的,可以协议,协议不成只能离婚,如果有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第二,如果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关于财产分割,要尽量收集、保存好其他财产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
    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关于有孩子,如果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给母亲扶养,并且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一般的按月给付,当然,也可以主张一次性给付。最终由法院裁定。 第五,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