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签订了劳务合同,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 我们现在退休了,老板说不给工资。 否则,即使一个月缺勤,一个月后再算工资吧! 这个合理吗?

2020-06-16 06: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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