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没有结婚证过了两年了,办过酒席的,我是女方我想离婚该怎么办彩礼钱怎么处理

离婚
2018-10-11 21:0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
    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您好,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第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而您和男方恰恰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一旦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是会支持的、第二,关于彩礼的返还数额,一般会由您和对方协商,未必会全部返还,视情况而定。第三,您所说的一切费用,范围太广。并不是一切费用都需要返还的。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建议您与对方协商,主动返还对方的彩礼,但是对于其他费用,不是一切费用都需要返还的。如果协商不成,那您就等着对方起诉,在法官的调解下得到的结果也许会比您自己协商的结果对您更有利。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