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前夫是今年1月26号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抚养权是归男方,但到现在小孩都是随我生活,男方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男方把小孩丢给我抚养,然后我们离婚的时候有签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男方也未按照协议履行,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去起诉男方变更抚养权吗?如果男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给我我该怎么办?而且现在是男方自愿让小孩随我生活,到时候我去起诉他的时候他会不会反过来说是我强行带走小孩?现在孩子随我生活差不多20天,现在小孩6岁,我现在去起诉他变更抚养权胜算大吗?还是等小孩随我生活的时间长些再去起诉?

2018-10-11 23: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抚养孩子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1、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情形:一是无经济能力支付,二是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
      
    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18岁的儿童。 未满十八岁的年龄超过16岁,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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