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在她老公家的时候,她老公不在家,然后她和她婆婆在家,怀孕快生孩子的时候也没送去医院,在要生孩子的前一天婆婆在家睡觉,姐姐要生了,但是痛的电话都打不了,导致被婆婆发现送医院的时候大出血子宫也被摘掉了。后来家里就把姐姐接回家了,条理身体的花费什么的也是家里出的,一直也没让姐姐在回去,然后1年内男方就提出过一两次接回去,而且还是很不情愿的来看姐姐。这几天男方打电话让别人问家里要怎么样才把姐姐送回去,家里担心姐姐在受委屈,所以想问下如果起诉离婚会成功吗,然后精神损失费和子宫被摘的这些补偿是怎么样的。

离婚
2018-10-12 04:3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 你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超过6个月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的,其次因为中止妊娠男方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