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所婚前的房子,然后买了另一所。 产证上写着父母的名字。 今天我父亲去世了。 请问我丈夫在这所房子里是否有继承权

2020-06-16 15:4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这个房子有你名字后。你和你先生一人一半。你先生去世后。你和他子女,再分他的那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