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需要办理一些个人的证件为以后所办理的证件也需要真实的身份证才可,现在我以前因为计划生育超标了父母把我真实的年龄写少了2年有多,现在对我影响非常的大,能把它修改回来吗?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就是那时候我是乡下接生的,关于医院的出生证明之类我基本上都没有。除此之外能有其他的可以证明吗?如果需要出生证明那我怎么样才能拿到那出生证明.万分感激!

2018-10-12 06:4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计划生育中每个地区再婚生二胎的条件不一样,我们来看一个山东例子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等。
    再婚生二胎所需证明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 可以改身份证年龄。
      先进行户口薄变更,然后补办身份证。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6、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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