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我家的宅基地是耕地(审批好的,村委会给的}村委会还征收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如自己所走的道路,以及建房后已经不适应种植空地)农业税,我们多次要求解决但不予理睬。自村集体重新分地后才予解决。解决后我们仍占用着建房后已经不适应种植空地的那部分。现村委会不予我们协商,就打算强行收回我们所占的空地(空地我们进行了填补以前深一米多)合理吗?他有权利这样做吗? 由于我家的宅基地是耕地(审批好的,村委会给的}<p>村委会还征收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如自己所走的道路,以及建房后已经不适应种植空地)农业税,我们多次要求解决但不予理睬。自村集体重新分地后才予解决。解决后我们仍占用着建房后已经不适应种植空地的那部分。现村委会不予我们协商,就打算强行收回我们所占的空地(空地我们进行了填补以前深一米多)合理吗?他有权利这样做吗?

2018-07-05 13:3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外地人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不能购买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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