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结婚至今不够5个月,自结婚后老婆和我总是不能过正常的生活。同时他家人也各种理由拒绝给我们办理结婚证。现在老婆悄悄跑了,也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跟其他人跑了,总之对我打击很大。由于彩礼和其他结婚费用金额比较大,所以我想起诉,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尊严。请问:

     我可以起诉吗?起诉对象是谁?可以得到索赔吗?可以起诉哪些方面?

2018-10-12 09:0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应当退回,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共同财产之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若是没有办结婚证,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没有结婚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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