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告诉我,我在2001年就职于一家企业,因各种原因没有支付社会保险,2017年退休,现在已经准备好支付社会保险,可以用什么方法支付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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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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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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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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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