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亲戚因丈夫好赌欠下巨债被起诉,第一次法庭审判后签了字,妻子因为之前不知道老公欠债的事实,但事后才知道丈夫欠债的事情,可是因为不懂法也在第一次上庭时签了字,这样女方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同时因为男方欠下巨债使得家庭难以维持,男方仍旧不改习性,迫使女方想离婚,但男方因为在法庭签字后怕法庭追究,不敢回家乡,不可能回来协议离婚,女方想起诉离婚,但又担心自己之前在法庭签了字法院会同时追究责任,从而认定是假离婚,请问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置。

离婚
2018-10-12 10:4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此,如果债权人向你们夫妻主张债权,你不能证明你和老公有约定甚至债权人知道你们有约定的话,你有还款义务,共同房产属于还债范围,但如果你不同意,一般不能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