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邮局里有一个偷窃,偷窃,10次,但是偷窃的数额不超过1000元,每次都是拿些坚果吃这样的,多久会被判刑,付更多的钱。

2020-06-17 13:4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未成年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的就可能被定为盗窃罪,还有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被认定为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不是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 我国在刑法上只区分14岁以下,14至16岁,以及16岁以上。14岁以下的对于盗窃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可能会有其他的处罚方式;14至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6岁以上需要负刑事责任。
    至于盗窃的具体数额,要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论,全国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但是普遍为500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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