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大部分的家庭,首付的是男性父母,一小部分是我们自己的,还是贷款也是我们自己的,房地产的名字是由我们夫妇的名字写的,所以儿子离婚了,这房子应该怎么分开,买,男性父母没有贷款,是直接到房地产业务,现在离婚,他们以后借了一张便条有用吗?

离婚
2020-06-17 16:1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