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接受遗赠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
2020-06-17 16:3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遗赠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声明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遗嘱公证书;
    4、接受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5、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 接受遗赠公证所需资料:
    1、遗嘱公证书原件;
    2、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3、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
    4、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尤其是遗赠文书核实的材料)。
  • 如果受遗赠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
    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是遗赠房产,还可能需要缴纳费用。一般来说,办理赠与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但根据受遗赠人的身份不同,也有所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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