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帮我朋友问一些问题,他与妻子闹离婚很久了,刚开始是他妻子提出离婚,他求她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离。然后他妻子搬离了家,不过三天两天的回家跟他家里人吵架,也会到他上班的地方闹,为此他换了很多工作。到他同意离婚的时候他妻子又不愿意离了,他便离开家,但是不管他去到哪里,他妻子总是会找到他,到他公司、在他临时租的房子吵架,还经常发很恶毒的短信诅咒他,半夜打电话骚扰他,让他没有办法正常的工作生活。而且总是拿孩子来威胁他,因为他很爱他的孩子,而他妻子是完全不关心孩子的,小孩放学回家都没有饭吃,他即使离婚也是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而孩子一直都是由他父母抚养,他妻子完全没有尽到义务。到现在他已经跟他的妻子分居了一共一年零六个月了。前些天他接到医院电话说是他妻子生病住院了,要他回去交医药费,他到现在一共交了一万六千多,他自己本身就没有积蓄,大部分还是借亲戚朋友的钱。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离婚。他能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他是不是必须负责治好她的病。

离婚
2018-10-12 13:4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措施是针对当事人,并不是小孩;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后仍无明显效果时,执行法官可以告知申请执行人一方,通过诉讼程序改变探视方式、变更抚养关系,以期更好地行使其亲权,以达到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及家庭、社会稳定之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