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女人,我和我的女儿和母亲在一起,我的母亲是户主!我的兄弟的家人是孤独的!我的母亲却和我的兄弟住在一起!最近,我们的房子被拆除了,这是一个自愿拆除,因为我的兄弟在家里租房子,一年有超过6万元,所以他不想拆除,但是作为我,房租不,我想要新房子!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0-06-17 19:5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同。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这样的话,只要是你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还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否则构成违约;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对方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6.本案已经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你方丧失胜诉权,你方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这五年内向对方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价格是选房子时最关心的,因此租房时和房东的谈判技巧就是能否成功杀价的关键了。比如,进入房间,即使你再满意这间房,也要不动声色。要让房东觉得你是理性的房客,手头还有许多房源可以挑选,并不仅仅锁定他这一个房源。
    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的可挑选余地很大,希望他在租金上作出让步。
      同时还可以询问房东尽可能多的问题,包括出租房的产权所属、租金支付周期、小区配套设施等。在摸清了房子的基本情况以后就可以开始针对性地合理杀价了。
    需要提醒初次租房的朋友,遇到理想的房源,一旦杀价成功,或只要接近你的心理价位,切勿犹豫,赶快支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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