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女方)现在起诉要离婚,因为她老公赌博欠下了二十万左右的债务.现在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我的朋友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她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她老公赌博欠下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庭会判给她一半的债务吗?如果她老公手上有欠条,但没有标注是赌博欠下的.是不是这些债务就算双方共同的债务啊?我的朋友不想要任何家产,也不想承担因为赌博欠下的任务.她要怎么办那?

另外如果第一次没有离成,要经过多久双方分居才可以离婚啊?分居还需要什么证明吗?谢谢.

2018-10-12 15:1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丈夫因赌博所欠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没有共同偿还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修正)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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