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两口子闹离婚,儿媳妇经常到我这来吵闹,在楼下骂街,我劝哪个都不听,吃药吃了近2000块,然后告诉他们我不管了,也不要来找我,现在他们已经分居,他们有一个两岁多的小孩,我儿子上班的时候就放我这,儿媳妇经常以看孩子为名给我打电话,我告诉她可以来看孩子,但是不能抱走,因为她曾经把孩子藏起来过,然后儿媳妇也不说看孩子了,就是打电话,每天上百个的打,我要是接那边就说我给她放乱七八糟的东西听,要是不接或者关机她就打电话给我的亲属朋友,骚扰他们,告诉他们我给她放乱七八糟的东西听,你说我这么大岁数的人了,我给她放乱七八糟的东西听? 

各位朋友,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2 15:2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但是若一方存在较大的过错或者经济实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话,则会将孩子判给一方。
  • 夫妻分居孩子的抚养权的界定方法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功能的,法院予以优先考虑,但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方面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判给哪方。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