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年4月27号在家家利超市上夜班期间在货梯上把右脚345脚趾头夹断,后经过治疗失败,截了三根脚趾头。出院后,超市不予处理,无奈只能走司法程序,现在劳动仲裁判决书刚刚下来,才确认了劳动关系,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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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处理方法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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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