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与妻子结婚刚满一年,生一男孩,三个多月,孩子满三个月时我和她由于一件事争吵,她就带孩子住到娘家了,到现在18天了,期间我曾去过好多次让她回家,但她和我冷战到底,就是不回,前几天我和她及她父母在她家发生了争执,现在看来面临离婚的危机。孩子在她手里,还在吃奶,她若提出离婚,我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我要等孩子满一岁还是两岁才能和她争抚养权?我有固定职业,家有年老父母,父亲72岁,母亲64岁(一眼几乎失明),她是企业工人,收入不固定。

离婚
2018-10-12 16: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您好!
    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
    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所以您得有证据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孩子生下来就一直和您生活在一起、您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等。
    3.财产分割方面,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到底有哪些财产、具体的出资购买情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时,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