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男与B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得一子,先已8岁。婚后,夫妻二人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均为B女姓名:一为婚后学区房,60㎡,价值100万;一为B女父亲赠与的拆迁房,120㎡,价约100万;一为B男婚前卖掉自己的房子所买结婚用的新房,150㎡,价值300万;还有一套是婚后买的住房,150㎡,约300万。问:现A男B女面临离婚,这些财产改如何分配?  A男B女各自拥有一企业的15%的股份,是两人婚后B女父母赠予的。A男担任总经理,B女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但目前该公司主要由A男和B父在经营。因现面临离婚的财产分配,曾有律师给了A男两条建议:1、A男写几张欠条给朋友,让朋友来要钱。2、A拿公司公章给他人做担保。问:律师的建议是否合理?

离婚
2018-10-12 16:2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的解答如下: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