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没有领证,现在他单方面要离婚!我想知道现在有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

离婚
2018-10-12 17: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没有领证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不涉及离婚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建立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的话,是需要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这样才能形成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才能够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否则的话只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你们不涉及离婚的问题,财产也无法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分割,能证明属于个人所有的,属于是个人财产,属于共有的属于一般共有。
  • 登记离婚一定要有结婚证。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啊。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撕烂了。你可以到登记结婚证的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室,重新复印一份你们的结婚最原始的记录啊。
    这样你们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现实中,当双方闹离婚时,感情已经出现问题,很难补办登记手续,这样对弱势的一方将十分不利。可见,结婚登记也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措施,任何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引起重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